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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1-02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教师〔2013〕110号)、《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帮助新入职教师学习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教学技能,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岗位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及上机考试工作(以下简称“岗培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近年来新补充到高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和高等学校拟聘任教的医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其他从事教学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培训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伦理学》等相关内容。

2.培训形式

采用网络学习、线下自学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学习: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在线报名考试系统”(http://zjzx.zjnu.edu.cn/),注册账号后进行视频学习和在线练习。视频学习平台全年开放,为避免报考前过于拥堵,请各高校通知教师尽早登录平台(PC端或手机端)完成规定时长。

2)线下自学:学员自学培训参考资料,具体请参见报名平台公告信息。

三、培训考试

1.考试时间

第一轮:4中旬前后

第二轮:6月中旬前后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场次安排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报名时开放的报名期次实际内容为准

2.考点设置

春季组织两轮考试,计划设置14个考点各高校自行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高校附属医院人员由归口高校通知报名。

3.考试科目及合格线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级统一上机考试。考试由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培中心”)统一组织,分两轮进行。考试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伦理学》四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0分钟。四科考试合为一场,连续进行,每场考试的时间为120分钟。每科试卷均包括单选题40分、多选题40分、判断题20分,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

四、报考程序

1.报考条件

2025年1月1日前在平台注册的考生,课程视频学习总时长达到600分钟,且均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

2025年1月1日后在平台注册的考生,每门课程视频学习时间为必修200分钟,选修20分钟,四门课程学习总时长达到880分钟方可报名。

2.报名流程

1)考生报名时间

第一轮:2025年3119:00—31317:00;

第二轮:2025年5139:00—51517:00。

2)完善个人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首次报名的考生需注册账号)登录报名系统(http://zjzx.zjnu.edu.cn/bm/)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所填内容完整准确。

3)选择考点报名:考生自行选择考点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后提交。

4)高培中心审核:审核内容包括:①考生类型是否相符;②考生身份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完整;③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证书打印要求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

5)查看审核结果: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缴纳报名费用;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

6)缴纳考试费用

第一轮缴费时间:2025年3119:00—31417:00;

第二轮缴费时间:2025年5139:00—51617: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审批,每次考试70元/科。

缴费退费:一旦支付无法退费,请考生谨慎操作。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实时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并自助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开具电子发票,请缴费前正确填写电子发票所需信息(考生可修改开票内容),收到缴费成功短信提示,即为报名成功,电子发票链接同时生成。

7)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考试前2-3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为准)

五、相关注意事项

1.2025年1月1日前注册的考生若2025年春季两轮考试结束后仍未取得合格证书,将转入新的课程学习考试平台,启用新题库进行考试。

2.考生在未取得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书前,已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有效期为2年。取得合格证书后成绩长期有效。

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使用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生进入考场后,禁止使用一切电子设备,考生必须将手机关机装入密封袋,考试结束前禁止拆封、使用。考生须将资料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将资料、U盘(试题、教材、纸质材料等)带入座位,否则以作弊论处。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夹带资料、抄袭、代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12个月之内不得参加同一考试,相关材料将上报给省教育厅。



2025年1月2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