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工作
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1-21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文件,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的实践技能,提高教师企业实践成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规定,要求近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或每年不少于1个月到实践基地、行业、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现就2026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实践对象

企业实践对象为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业课教师(目前聘在教师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公共基础课教师、校内其他岗位人员可参照实施。2025年入选访问工程师的,其经历视同企业实践,同时须在群英宝平台上按企业实践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二、锻炼时间

2026年1月-8月期间,集中实践(简称暑期实践)时间不少于15天。同时鼓励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在平时利用课余时间(简称分散实践)进行企业实践锻炼,每次分散实践不少于3天2026年度(1-8月)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三、申报流程

(一)教师本人申请。企业实践计划申请采用线上审批流程,教师本人根据二级学院企业实践要求,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实践开始前两周(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在校园OA-群英宝-人才服务-企业实践-实践计划模块提交申请,计划审批表上的实践目标,按《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中的内容条目式列举填写。

(二)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积极帮助教师联系企业,教师实践的企业原则上应是校企合作密切的地方龙头企业,包括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校外实训基地、市域产教联合体企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等。暑期实践企业要求在义乌市域范围内。二级学院需在教师企业实践前一周内完成群英宝企业实践计划审批流程(含:专业机构主任-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办公室备案),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完成。

如教师申请2月3日开始企业实践,则教师本人需在1月21日前提交申请,二级学院审批流程需在2月2日前完成。

四、管理考核

(一)教师层面

1.日志撰写。教师应按企业实践计划开展实践锻炼,通过“群英宝”企业实践平台完成实践工作日志的撰写,详细记录本人企业实践全过程信息。特殊情况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天数不得超过计划天数的20%(请假天数不计入实践时间)。

2.实践考核。教师于企业实践结束后10个工作内通过“群英宝”企业实践平台提交考核,同时上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及企业实践成果佐证材料到二级学院。教师本人在二级学院审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盖章版《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PDF版及业绩佐证材料到“群英宝”企业实践平台,完成考核结果登记。

(二)学院层面

二级学院成立教师企业实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班子成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安排和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相关工作。企业实践领导小组要通过走访企业、电话查访、查阅日志、组织阶段汇报等多种方式做好教师企业锻炼的过程管理,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级学院需在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及时对企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要求依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执行。

(三)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督查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若抽查时发现教师未到岗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规定,人事处按照二级学院考核通过的企业实践教师名单及学时,在教师发展中心平台上记录培训学时(无需教师个人申请办理)。


   人事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