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2号)精神,现将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陆续公布《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等,具体选派计划、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流程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方式
除浙江大学所属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均由省教育厅受理。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严格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项目将对申报材料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按照各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我校的申请材料由人事处统一提交。
请各申请人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学科进行申报,各部门、学院结合我校师资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心理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Word版本(不超过500字)通过校内信箱发给人事处洪彩贝老师。申请人将书面材料根据项目选派指南的相关要求整理成册上交人事处。
五、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教育厅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周五截止,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除外)。交给人事处的材料截止时间为教育厅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2025年,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设立的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选派办法另行通知,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同时,被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因申报项目多、申报时间集中,请各申报人员及各推选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或补充相关材料,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不予审核受理。
请各部门、学院及时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积极鼓励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
人事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