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工作
关于2019年度“251卓越教师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04-18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卓越教师培养实施办法》(义工商院办〔2018〕41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度入选“251卓业教师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培养计划对培养对象及其预期工作目标的完整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培养对象对培养期内业绩进行总结,填写《“251卓越教师工程”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1)。

2.人事处等部门根据项目任务书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学校颁发人才证书。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追回所资助培养经费的30%,两年之内不允许申报校级以上的人才、评优项目(含培养期内撤销的)。

四、其他要求

上述材料请各培养对象于2024年5月18日前上交人事处。




人事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