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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0  

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适用于我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认定标准

(一)基本标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3.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4.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

(二)级别认定标准

1.初级“双师型”教师

1)教育教学方面

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并承担教学研究任务,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一定经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胜任教学工作。具有教师系列初级职称。

2)专业实践方面

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积极承担实习实训教学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校级以上产教融合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担任校级以上教师创新团队、协同创新平台、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等主要成员(排名前3);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以上技能竞赛类、科技发明类、创新创业类等奖项。

2.中级“双师型”教师

1)教育教学方面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积极承担教学研究任务,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成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2年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均达合格以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2)专业实践方面

具有2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近5年累计6个月以上或每年不少于1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在实习实训教学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地市级以上产教融合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获得相关的国家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担任地市级以上教师创新团队、协同创新平台、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等主要成员(排名前3);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或指导学生获得地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类、科技发明类、创新创业类等奖项;

获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3.高级“双师型”教师

1)教育教学方面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5年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均达合格以上。具有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2)专业实践方面

具有2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近5年累计6个月以上或每年不少于1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在实习实训教学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成果,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突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省级以上产教融合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

获得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担任省级以上教师创新团队、协同创新平台、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等主要成员(排名前3);

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技能竞赛类、科技发明类、创新创业类等奖项;

获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四、其他

1.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强化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的考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已认定的应予以撤销。

2. 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为准,职业资格证(执业证)参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执行。技能竞赛依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义工商院办〔2023〕47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义工商院办〔2022〕62号》文件认定。

3. 公共课教师、辅导员参加社会服务(调研、考察)等活动,视同参加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实践,累计时长须达到规定要求。访问工程师视同参加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实践。

4. 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老师,将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回二级学院申报)。二级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依据认定标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2441日前将审核材料交至人事处。第二批、第三批“双师型教师”申请材料,请分别于2024531日前、11月15日前将审核材料交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