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2号)要求,学校决定对符合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符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23年6月13日
三、考核程序
(一)汇总讲课科目及教材
各二级学院根据汇总的新教师教学考核讲授的课程收集教材(一式六份),并将汇总表(附件1)于6月2日前上交人事处。
(二)教学能力测试
1. 报到时间:6月13日11:45
2. 报到地点:教师发展中心接待室(望道楼421室)
3. 备课地点: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望道楼419室)
4. 测试地点:教师发展中心研讨室2、研讨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