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安全有序运行,现将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予以转发。
人事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