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义人社〔2017〕70号)文件精神和人社局安排,现将我校2019年度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5月9日-5月27日
二、适用对象
属于《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对象的第1-13类及第16类人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访问义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www.yw.gov.cn)人社局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处下载《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并于5月27日前上交人事处。
(二)资格审核。人事处对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截止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汇总校内人才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市人才服务局。
(三)汇总送交。市人才服务局根据政策规定对申报人才所属类别进行梳理分类后,将人员清单送交教育部门。
(四)学位统筹。教育部门按照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及我市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别的人才进行学位统筹安排。
四、申请材料
(一)《义乌市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相应类别的人才资格材料;
1.第1-3类人才提供取得人才资格的相应文件或证书。
2.第4、9类人才中以学历学位条件申报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在本市外本省内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外取得的需先通过调入审定。
3.非义乌户籍的人才子女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主要解决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我市公办学校的需求,不接受已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尚未毕业的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二)人才须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个月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到账时间认定)。
(三)技师、高级技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省份缴纳社保或全日制就读普通高校、职技院校。
(四)人才子女入学审核情况会及时反馈至各人才。审核不通过的由主管部门直接反馈。市人才服务局在汇总分类过程中发现存在人才类别界定有误的,通知审核部门复审。审核通过人员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就读学校通知人才本人,人才应按就读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五)申报人才对所提交申请资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在个人诚信上留有不良记录。
六、特别提醒(针对第1-7类人才)
1. 人才子女填报入学志愿请认真参考教育局发布的《2019年学区户籍生入学预警信息》,切勿盲目填写。
2. 我市对1-7类人才子女进入高端民办学校读书给予定额补助,人才子女可积极向高端民办学校报名就读。
3.申报第9-13类的人才只需子女为非义乌户籍,父母户籍不限。
七、咨询方式
人事处:胡老师
电话:83803553,676260
人事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