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文件,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的实践技能,提高教师企业实践成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规定,近五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或每年不少于1个月到实践基地、行业、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现就2025年暑期教师企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实践对象
企业实践对象为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业课教师(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公共基础课教师、校内其他岗位人员可参照实施。
二、锻炼时间
2025年7月-8月期间且累计锻炼时间不少于30天,同时鼓励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在平时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企业实践锻炼。
三、申报流程
(一)教师本人申请。教师本人根据二级学院企业实践要求,结合个人实际情况,于6月30日前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审批表》(附件1),在实践单位及二级学院都完成审核盖章后,于7月2日前在校园OA-群英宝-人才服务-企业实践-实践计划模块申请,同时上传实践单位及二级学院审批盖章后的《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审批表》PDF版。
(二)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积极帮助教师联系企业,教师实践的企业原则上应是校企合作密切的地方龙头企业,包括校企共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校外实训基地、市域产教联合体企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等。暑期实践企业要求在义乌市域范围内。二级学院于7月1日前审核《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审批表》(纸质材料二级学院留存),7月5日前完成“群英宝-首页-待审批事项”模块,审核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四、管理考核
(一)教师层面
1.周记撰写。教师应按企业实践计划开展实践锻炼,通过“群英宝”企业实践平台完成实践周记撰写,详细记录本人企业实践全过程信息。特殊情况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天数不得超过计划天数的20%(请假天数不计入实践时间)。
2.实践考核。9月12日前通过“群英宝”企业实践平台提交考核,同时上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2)及企业实践成果佐证材料到二级学院。
3.结果登记。9月19日前通过“群英宝”企业实践平台上传企业及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PDF版,完成考核结果登记。
(二)学院层面
二级学院成立教师企业实践领导小组,安排和指导教师企业实践相关工作。企业实践领导小组要通过走访企业、电话查访、查阅日志、组织阶段汇报等多种方式做好教师企业锻炼的过程管理,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级学院于9月17日前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考核,并于9月24日前在“群英宝”平台完成考核。考核要求依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执行。
(三)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督查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若抽查时发现教师未到岗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义工商院办〔2025〕20号)文件规定,人事处按照二级学院考核通过的企业实践教师名单及学时,在教师发展中心平台上记录培训学时(无需教师个人申请办理)。
人事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