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卓越教师培养实施办法》(义工商院办〔2018〕4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入选“251卓越教师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培养计划对培养对象及其预期工作目标的完整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培养对象对培养期内业绩进行总结,填写《“251卓越教师工程”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1)。
2.人事处等部门根据项目任务书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追回所资助培养经费的30%,两年之内不允许申报校级以上的人才、评优项目(含培养期内撤销的)。
符合晋升高一层次培养对象条件的,填写《“卓越教师工程”培养层次晋升申请表》(附件2)
四、其他要求
上述材料请各培养对象于2025年3月3日前上交人事处。电子版请通过校内信箱发给佘老师。
人事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