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工作
关于做好2024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特别是新引进教师的培养,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新引进教师导师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对象

2024年学校新引进专任教师、辅导员,满足下列条件者:没有系统承担过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调入我校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各二级学院认为有必要经历导师制培养的在职教师,如教学秘书、实验员及其他行政人员等。

   二、导师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治学严谨,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

2.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过一定的成绩,对本专业的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

3.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双选流程

1.各部门、二级学院建立备选导师库从导师在教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方面为新教师提供详细信息。

2.双向选择。青年教师在部门、二级学院指导下进行双向选择,部门、学院依据专业建设需要进行统筹协调,辅导员由学生处联合统筹协调。最终确保每位青年教师配备1-2位导师可以为教学导师、科研导师、竞赛导师、服务社会导师、创业指导导师、学生工作导师等多种类型,其中教学导师为必备导师,每位导师指导不超过2位青年教师指导期原则上为一年。

3.部门、二级学院填写《青年教师导师选配汇总表》(附件1),于9月27日前上交人事处备案。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给人事处洪彩贝

   四、相关要求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由部门、二级学院自主统筹安排,做好动员工作及相关布置安排,并做好指导期内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定期听取导师及其指导对象的工作汇报,检查指导培养方案落实情况。也可结合专业发展需要创新形式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经批准配备的导师及指导对象要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主动做好指导与被指导工作,并及时完成相关表格的记录填写。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以新教师跟课学习为主。要求新教师必须全程完整跟学导师一门课程,做好听课学习记录。每位新教师跟课、授课不得超过两门课。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以新教师自主授课为主。要求导师全程完整指导新教师授课,做好授课指导记录。每位新教师授课不得超过一门课。

3.考核

1)指导对象及导师及时在教学质量监测系统-青年教师导师制模块填写跟学、指导记录。指导期结束时,“群英宝-人才服务-成长一件事-导师制”模块。

    (2)由二级学院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教科办主任、专业机构主任及督导组成考核小组,对导师制工作进行考核(辅导员由二级学院与学生处联合考核)。考核内容包审阅教案情况、授课指导情况、科研指导情况、学生工作指导情况及其他业务指导情况等,同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开展公开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