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工作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27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义工商院〔2016〕57号),现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一)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且没有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且没有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没有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二)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没有取得高校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二、工作流程

1.教师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

2.二级学院、部门填写考核意见,党政双签后,盖章。

3.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1月3日前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上交人事处。

联系人:佘老师

                                     人事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