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工作
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日期:2020-10-10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6号),将于2020年10月举行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及时查看。

一、受理对象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一)高等学校教学人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

(二)高职院校聘用的“双师型”人员

由高职院校合同聘用(指外聘兼职人员,人事档案不在院校,也不是人事代理的人员)的专职从事职业技能实训实践教学工作二年(含)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等级证书的“双师型”教学人员。

二、网上申报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在此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

温馨提醒:申请人在报名时务必选中下半年的网报时间段(10月9日—10月21日)”再进行下一步确认点为本校。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11月6日。请申报人员将资料上交人事处。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需要递交的材料见《浙江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需要递交的材料清单》(附件1)。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截止前,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